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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
2016年北京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公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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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
ljdx123
时间:
2017-10-14 10:57
标题:
2016年北京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公示
一、根据学校录取工作规定及各培养单位复试方案精神,专业水平考核或复试笔试成绩低于90分、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低于90分、复试总成绩低于210分者、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及体检不合格者,不予录取(东陵经济管理学院、文法学院、外国语学院等培养单位各专业有特殊要求的,按培养单位复试方案执行)。复试阶段各项成绩有不符合要求者,请尽快通过国家调剂网调剂至其他高校。 二、本次公布的各培养单位拟录取名单,仅包括3月28日前第一批复试合格且拟录取的考生;各培养单位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,将在本网站上陆续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,各培养单位分党委开始对拟录取考生调档、政审。 三、各培养单位复试成绩公示名单中不含推免生,含强军计划、少数民族骨干计划、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单独考试考生。推荐免试生拟录取名单请查询:http://yzxc.ustb.edu.cn/zsjz/sszs1/4833.htm。 四、部分培养单位第一次复试后合格考生人数不足,招生指标尚有空余的,将根据实际情况组织调剂、复试,第二批调剂或复试拟录取名单请登录各培养单位主页查询公示信息,各培养单位网址请登录http://yzxc.ustb.edu.cn/yxzl/index.htm查询。 五、
复试报到时应提供学籍学历认证报告,但未提交者
,请4月10日之前将认证报告提交研招办,因未及时提供导致无法通过教育部拟录取审核,届时将取消本人拟录取资格。 六、
已向所报考培养单位申请修改录取类别者
,请于4月10日前将个人申请提交所报考培养单位,培养单位出具审批意见后统一提交研招办,未提供或未获批准者,将按原报考类别录取。 七、
体检不合格者
将以短信或电话通知本人,请于4月20日前向校医院保健科提供三级甲等医院复检报告(保健科电话010-62332793),未能提供者,本人承担相应后果。 八、拟录取考生(含推免生)均需于2016年4月10日至起2016年4月25日,登录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(http://yjsy1.ustb.edu.cn:8080/ksxt/login.aspx)
确认或修改本人常用手机号、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
(录取通知书预计6月底前寄达)。 九、北京科技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公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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